产品有限制保修及维修条款

一、在货品交付日起计算,客户可享有12个月的有限制保修期。

       在保修期内,产品如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经我司售后服务部维修中心技术人员证实非因下列任何原因而引致者,可获得免费修理及零件更换。

二、在下列情况下,免费保修将会自动失效:

2.1)产品因不小心搬运而损坏;

2.2)产品因错误操作,疏忽使用,例如过荷或反馈而烧坏;

2.3)音箱各类驱动器的音圈烧毁;

2.4)天灾人祸或非人力所能控制的意外事件引致的损坏;

2.5)使用环境欠佳而引致的故障,例如过高或不稳定的电源电压、入水、受潮、高温、散热风口受阻、生锈等;

2.6)产品曾被非我司所指定的人员修理或改装、而事前未有通知我司;

2.7)产品机身编号曾被转换、涂改或除去;

2.8)产品不按原厂提供的指示或说明书进行安装;

2.9)送修产品时,未能出示有效的购买单据或证明。 

三、下列各项皆不属保修项目:

3.1)产品的附件或其它装饰物,例如外壳、面板、连接线、插头等;

3.2)有线话筒或无线话筒,只保修内部电子放大器部分,并不包括咪芯、防风罩、外壳或联机引线;

3.3)任何软件的损坏、兼容性、更新或因产品维修后数据及资料丢失。

四、非经我司销售的产品,我司不会提供任何的保养及维修。

五、所有正在等候维修的产品,无论在保修或非保修期内,我司均不会提供借机服务。

六、非保修产品的来回程运输或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保修货品的来程运输费用由客户承但,回程由我司负责(人为损坏除外)。

七、保修或非保修产品,必需交回我司佛山的售修中心或指定地点,事前必需通知我司相在人员。

       寄返我司的货品需使用符合运输标准的包装,我司不会负责寄运过程中的任何遗失或损坏。

八、保修产品更换出来的任何物品均属我司所有。非保修产品如事前未有声明,我司会自行处理。

九、超过保修期限的产品,如工厂能提供维修零件及资料,我司仍会提供维修服务,并按我司已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各项维修费用。

十、我司不负责任何因产品的损坏或缺陷或兼容问题而导致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损失。

十一、经维修后的保修产品,它的有限制保修期为原有保修的剩余时间,或从维修完成日起计60天,以两者中较长时间为准。

十二、非保修产品在维修后,由提取日起计30天内,如相同零件发生相同毛病,经我司人员证实并非上列2.1~2.9原因造成,可获免费维修。

十三、上列有限制保修及维修条款,只适用于中国国内,我司保留修改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